团风县图书馆外借规则
各阅览室收藏的各类图书,为了更好地发挥图书的作用,本着既方便读者,又加强管理的原则,特制定以下借阅规则:
一、本室实行计算机管理,开架借阅,一律凭本馆办理的借书证借阅。
二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或涂改,借阅书刊,必须携带借书证,凭借书证可一次借书1-2册,借期为30天,如需继续借阅,可电话联系办理续借手续或在QQ读者交流群中和管理员联系办理续借事宜。
三、 借阅者要爱护图书,不得在书刊上撕剪、批画,如有遗失损坏者,照价赔偿。凡不办理借书手续,采取不正当方式将书带出图书室者,一经发现按原书价3倍罚款.
四、所借图书要仔细检查,如有破损或缺页等现象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以明责任。
五、借书证要注意保管,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图书室挂失补办。
六、各借阅室内要保持安静、清洁,不准吸烟,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、果壳,不得高声喧哗,违者酌情处罚。